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梁阳杨     审核:史建锋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济管理学院根据校区《关于评选2026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开展2026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爱校荣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期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则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学习成绩应用平均学分绩)。

3.积极参与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具备较强的知识运用、问题分析解决和开拓创新能力,在相关领域表现突出;主动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集体活动与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显著,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4.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或自愿赴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创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

5.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或奖学金荣誉称号以德育为主,奖项等级以证书落款为准

6.未达到相应成绩要求或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或奖学金,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详见《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需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并附佐证材料,经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参评校优秀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各单位可推荐总人数的10%

三、评选安排

时间

内容

51111:00

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

51211:00

提交初选联评答辩ppt

51218:30

开展初选联评答辩

513

评选结果公示(学院官网)


优秀毕业生初选联评初步定于51218:30研究院南518开展,每人3分钟答辩展示,请各位候选人51211:00前将PPT发送到邮箱:liangyangyang1999@163.com,邮件及PPT均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联评。

四、材料报送

1.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电子版《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命名为:姓名-经济管理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3.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3佐证材料模版,包括成绩排名、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申报材料中填报的所有奖项,制作成一个PDF,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

请各位同学于511日(周一)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院南508),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hitwhjg@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校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

请报名同学加入群聊1104828627,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五、评审小组

评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及学生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组织工作。

评审小组组长:何青松、史建锋

评审小组组员:高鹏斌、邓平平、刘冬岩、王依楠、梁阳杨、本科生学生代表。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佐证材料模版.docx

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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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发布:王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