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充分发挥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经济管理学院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5届硕士生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及《关于评选2025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6年3月1日前)。
备注:硕士生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硕士生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就业去向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书面签字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地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6.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8.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内容 |
4月3日-4月7日 | 学生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 |
4月7日15:00 | 校优秀毕业生初选联评 |
4月8日 |
校优秀毕业生初选联评初步定于4月7日15:00在研究院南518开展,每人进行3分钟展示,请各位候选人4月6日(周日)20:00前将PPT发送到邮箱:Yuxin9896@163.com,邮件及PPT均命名为:姓名-本科/硕士-优秀毕业生联评。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评选,答辩顺序按照先硕士生后本科生,由于时间紧张不再设答辩顺序抽签,以收到PPT邮件的先后顺序自然产生答辩顺序。
硕士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在联评结果产生后按排序产生。
四、材料报送
省优秀毕业生和校优秀毕业生邮件分别命名为“姓名-省/校优秀毕业生”,附件均命名为“姓名-附件X:附件原名称”。
本科生硕士生校优秀毕业生材料:
1.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3: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电子版《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3.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成绩排名、发布论文、申报材料中填报的所有奖项等,制作成一个PDF,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
请各位同学于4月7日(周一)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院南508),4月6日(周日)17:00前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hitwhjg@126.com。
硕士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
1.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以第三人称填写“主要事迹”部分内容,内容控制在两页内,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注:填写时请保持表格原格式不变)
2.电子版《附件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成绩排名、申报材料中填报的所有奖项等,制作成一个PDF,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
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在学院初选联评后产生,故请各位同学于4月8日(周一)9: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院南508),4月7日(周日)17:00前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hitwhjg@126.com。
请报名同学加入群聊,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管领导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小组。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学生申报、资格审查、联评答辩、公示上报。评审小组必须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综合考量。
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向学生明确公布评选标准、评选方式、公示时间及公示方式,确保全体毕业生知悉。评选结果在校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有关材料至校本部学生工作部。学校审核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学院(学部)评选细则需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评审小组组长:何青松、史建锋
评审小组组员:高鹏斌、邓平平、刘冬岩、车宇、梁阳杨、本科生硕士生学生代表各1人。
附件:
附件1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docx
附件5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docx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