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阳杨   编辑: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各班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导向,对标学术大师、工程巨匠、业界领袖和治国栋梁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选树一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本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政务实习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十佳英才,十佳英才提名奖,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提名奖。

2.集体奖项:选树一批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本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十佳集体提名奖、十佳团队、十佳团队提名奖。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

1)个人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集体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评选组织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邓平平为组长,教学副院长高鹏斌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共同构成评审小组,共同展开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联评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相关评审工作,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和收集。

评审小组组长:邓平平

审小组副组长:高鹏斌

评审小组组员:韩茹、梁阳杨王瑞林、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

、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10月16日-10月24日发布评选通知,学院传达通知、宣传动员、组织申报;申报者申请、各学院组织材料收集及标兵联评等。
10月25日12:00前各学院审核、审批,各学院候选名单汇总、报送、公示。
10月25日-10月28日威海校区组织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团队校区候选人联评,威海校区报送材料电子版至本部,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本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10月31日-11月15日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
11月16-11月22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对人选进行公示
11月下旬组织表彰


请各班级、学生组织根据此工作通知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基层推优工作,具体评比表彰办法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学院将依据本次标兵联评结果,按照省优评选条件及评比结果排序推荐山东省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集体。

(四)本通知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附件.zip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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