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我院校友企业捐资设立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下文简写为泽世奖学金),现开展经济管理学院泽世奖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具体评审指标
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品德良好,学生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班级同学互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含50%)。
(2)综合素质高,具体体现为积极进取、勤奋好学、责任感强、在团队合作中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内前50%(含50%);对于平均学分绩没有进入专业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泽世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泽世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校区在籍全日制本硕(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毕业年级未就业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泽世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生每年10000元,泽世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10名,每生每年5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学院本次可推荐6人参与学校评选。
三、评选组织
1.校区评选组织
校区成立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泽世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各学院候选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组织开展复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评审委员会由校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企业代表、合作发展处和学生工作部(处)等相关部处领导、学院党委副书记等构成。
2.学院评选组织--经济管理学院2026泽世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按照学校布置,进行组织经管学院关于泽世奖学金评选的相关工作。
四、学院评选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电子版《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个人事迹》(附件3),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4),1张个人生活照(分辨率不低于3264*1840)、1张个人证件照(分辨率不低于3264*1840),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互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汇总到一个pdf里,并形成目录放在pdf首页;于规定时间内(10月8日上午10点前)交至hguhanru@126.com,申请材料命名为xx(姓名)泽世奖学金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可等待确定是否入选推荐名单后再行提交。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核查材料,并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推荐排序,形成院系推荐名单,汇报学工处。
3.校区评审委员会复审
学生工作处汇总学院评审名单,同时报校区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复审后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4.现场联评
复审通过的同学进行现场联评,每位同学进行自我陈述,根据现场评委评分,确定泽世奖学金以及泽世奖学金提名奖。
五、相关要求
1.泽世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要求,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十佳大学生、最具影响力毕业生,三项评选获奖不兼得。
3.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本通知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发布:王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