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学资字〔2019〕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学院现已完成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结果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整理成书面材料并署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hitwhjg@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