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5届硕士生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及《关于评选2025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发布《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及硕士生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并开展评选工作,现将初审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整理成书面材料并署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itwhjg@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