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评选表彰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五育并举”导向,引导全校师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选树一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本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诚实劳动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等奖项。
2.集体奖项:选树一批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本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十佳团队等奖项。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
(1)个人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集体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奖
4.优秀个人名额分配比率及分配表
三、评选组织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邓平平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负责人等为成员共同构成评审小组,共同展开先进集体标兵、先进个人标兵和先进集体联评工作。由学院学生会负责协调、组织相关评审工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和收集。
评审小组组长:邓平平
评审小组组员:林静、韩茹、高天浩、班主任、各班级负责人
四、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28日- 10月13日 | 发布评选通知,各学院传达通知、宣传动员、组织申报;申报者申请、各学院组织评审。 |
10月13日12:00前 | 各学院审核、审批,各学院候选名单汇总、报送、公示。 |
10月13日-10月16日 | 威海校区组织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团队校区候选人联评,威海校区报送材料电子版至本部,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本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
10月19日- 11月2日 | 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 |
11月3日- 11月10 日 | 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对人选进行公示 |
预计11月中下旬 | 组织表彰 |
请各班级、学生组织根据此工作通知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基层推优工作,具体评比表彰办法详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本通知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