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哈工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发布者:   编辑: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8日


各班级

根据《关于评选2021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做好哈工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1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奖章”“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学业帮辅学生讲师”“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我202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名额分配

班级

3101

3102

3201

3202

3301

3601

3602

名额

3

3

3

3

3

3

3

3.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48-415

各班级组织学生申报,评选,报送候选人材料

416

复核候选人评选材料,组织机动人员联评

418

报送评选结果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院南530)。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组长:邓平平

评审小组组员:高鹏斌、冯泰文、邓平平、韩茹、林静、高天浩、于洋、王大永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各班级根据本学院的评优细则召开班级联评大会,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向学院推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上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请按例如“01-xxx-威海校区-哈工大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格式命名;2《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3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5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41524:00前发送至hitwhjg @126.com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工作。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对于在国防航天等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基层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积极选树宣传;

4.学校将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放证书。

五、其他说明

1.学院会严格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及学院公章不可用其他个人或单位公章代替;

3.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通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报送至学校,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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