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
转发校“关于提交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编辑: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现将提交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2、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进展报告空表内的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必须附的附件材料为:标注基金资助的已发表和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其他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请项目负责人撰写进展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4、注意:最后一页需要项目负责人本人的签字,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1115日,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办理。
5、项目负责人填报进展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6、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进展报告除上述要求外,必须在线填报。
二、结题报告:
2、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结题报告的说明和撰写提纲。
3、经费决算表相应列的填法(请参照附件12填写):
1)预算经费一列应与《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填写一致(注意:不要填写《申请书》的经费预算);
2)调整经费一列一般全部应填为“0”(除非基金委另外追加拨款);
3)预算总经费一列=预算经费+调整经费;
4)经费支出情况请与学校财务处管理科联系,并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填写,其中:
(a)管理费:应等于总经费的5%(包括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b)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重大≤10%(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
(c)劳务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10%(指用于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5)结余经费一般应不超过总经费的10%,如有经费结余及特殊情况的,需在最后一页的经费使用说明表中说明结余经费今后的用途。结余经费学校不收回,可以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留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但不能发放奖福基金)。
6本项目其它经费来源指除基金委的资助外,所获得的其他经费资助(注意:校内匹配部分不要填)。
5、注意:结题报告中倒数第123页中有三处需要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此外财务负责人的签章、财务部门意见处的签章、审计部门意见处的签章,请项目组自行前往办理(考虑到学校即将放假,假期不便于盖章,请各位老师尽量提前办理)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由学校在收齐结题报告后统一办理。所有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11224日。
6、注意:撰写《结题报告》时,按照保密规定的要求,请确保在报告中不出现属于国家保密范围的内容,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布《结题报告》和项目摘要。
8、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9、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结题报告除上述要求外,必须在线填报。
10、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材料!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附件1附件1.doc
附件2附件2.doc
 
联系人:矫立敏
 话:5687011
 
                                                 科学技术处
                                                  2010-12-1


     希望各位教师积极准备!
编辑审核:经济管理学院